一、政策依据
《关于更换补发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绵职改办〔1998〕76号)。
二、办理程序
1、持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登报(必须是有国家统一报刊号的地市以上报刊)声明原件、资格文件、资格登记表原件;
2、市职改办审验,对符合补发证书要求者填写《补发登记表》、购买和填写《资格证书》、《证书发放登记表》、《发证名册》;
3、编号、盖章;
4、颁发证书和注册登记。
三、办理时限
工作日内随时办理。
收费标准:
1、依据:川价字费[1998]178号
2、标准:高级10元/证、其他证8元/证
承办科室:职称专家管理科
联系电话:2262910
监 督 人:李 伦 监督电话:2262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