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一、政策依据

《关于更换补发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绵职改办1998〕76号)。

二、办理程序

1、持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登报(必须是有国家统一报刊号的地市以上报刊)声明原件、资格文件、资格登记表原件;

2、市职改办审验,对符合补发证书要求者填写《补发登记表》、购买和填写《资格证书》、《证书发放登记表》、《发证名册》;

3、编号、盖章;

4、颁发证书和注册登记。

三、办理时限

工作日内随时办理。

收费标准:

1、依据:川价字费[1998]178号

2、标准:高级10元/证、其他证8元/证

承办科室:职称专家管理科

联系电话:2262910

监 督 人: 

监督电话:226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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