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一、政策依据

《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1995〕6号)。

二、办理程序

1、持市职改办下发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带一寸彩色近照四张,到市职改办购买和填写《资格证书》、《聘用证》、《继教证》、《发证名册》;

2、市职改办审核、编号、盖章;

3、颁发证书和注册登记。

三、办理时限 

高、中、初级证书及时办理。

收费标准:

1、依据:川价字费[1998]178号

2、标准:高级证10元/证、其他证8元/证

承办科室:职称专家管理科

联系电话:2262910

监 督 人: 

监督电话:226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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