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1995〕6号)。
二、办理程序
1、持市职改办下发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带一寸彩色近照四张,到市职改办购买和填写《资格证书》、《聘用证》、《继教证》、《发证名册》;
2、市职改办审核、编号、盖章;
3、颁发证书和注册登记。
三、办理时限
高、中、初级证书及时办理。
收费标准:
1、依据:川价字费[1998]178号
2、标准:高级证10元/证、其他证8元/证
承办科室:职称专家管理科
联系电话:2262910
监 督 人:李 伦
监督电话:2262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