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绵阳市人事局文件

 

 

绵人办〔2008163

 

 

绵阳市人事局

于评选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

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科技城管委会综合办,各县市区人事局,各园区党群工作部,各引智单位:

近年来,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在省外专局的领导下,在各引智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引智工作者的辛勤工作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国家、省外专局的肯定和表扬。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近年来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引智单位、引智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在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及条件

评选范围、对象及条件严格按照《绵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绵人发〔2007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申报先进个人的需从事引智工作2年以上。

二、评选程序

单位或个人根据自身实际进行自荐并填写《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申报表》、《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先进个人申报表》(表样见附件)各一式三份,如获奖励,请附奖励证书复印件。

市引智办对上报的单位、个人进行严格审查,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表彰的候选单位和人员。

市引智办对拟表彰的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三、表彰奖励

市引智办对评选的“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 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对其先进经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四、上报材料要求

自荐材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申报表》、《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先进个人申报表》须用A4纸打印(附电子文档),08730日前报市引智办(市人事局职称专家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        电话(传真):2267617

特此通知。

 

附件:《绵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绵人发〔200725号)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引智  先进  评选  通知

绵阳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715日印发

 

 

绵阳市人事局文件

 

 

绵人发〔200725

 


 

绵阳市人事局

关于印发《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各园区党群工作部,市级各部门,各引智单位:

    现将《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本地本单位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月十

 

主题词:人事 引智 先进 评选办法 通知

绵阳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817日印发


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保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市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广大引智工作者的积极性,不断深化和拓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根据《四川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十一五”规划》(川外专发〔20071号)、《绵阳市“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绵委办发〔200710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旨在表彰近年来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引智单位和对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个人。通过评选表彰,树立典型,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三条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重点在我市引智单位中评选,并适当评选部分县市区引智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个人”在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中评选。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条件:

    (一)组织有力。领导班子把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工作力度较大。

    (二)制度完善。自觉遵守引智工作纪律、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引智工作制度,特别是在项目管理、经费管理、专家接待等方面措施具体、制度规范。

    (三)工作规范。严格按规定实施引智项目,申报、执行、经费预决算等上报材料规范、完整。在对外交往中,遵守外事纪律,与外方的联系及时、规范。

    (四)宣传到位。及时总结引智工作成效、经验,通过文件、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予以广泛宣传,积极、主动参与引智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按要求报送有特色的总结材料和详细的数据。

    (五)成效显著。实施或组织实施的引智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攻克了一项或多项技术或管理难题,极大提高了引智单位技术、管理水平,使其达到本领域国内领先水平。

    2.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为国家或引智单位提高了销售收入、节约了大量资金、增加了利税或替代了进口同类产品。

3.社会效益明显,培养了大批高层次技术或管理人才、提升了城市建设水平、推动了环保事业发展等。

4.通过引智成果的示范推广,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在推动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第六条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一)业务素质良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务实、开拓、创新,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引智工作。

(二)作用发挥充分。积极组织、参与引智工作,从事引智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点子办法多,作用发挥充分。

(三)工作成绩突出。在引智开发项目申报、宣传、制度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本地、本单位引智工作居全市前列。

 

第四章  评选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   评选工作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事迹公开,采取自下而上、严格审核、逐级上报、上级批准的方法进行,

第八条   评选程序:

(一)公布评选信息。市引智办通过文件、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刊发评选公告,广泛宣传动员。

    (二)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申报表》、《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先进个人申报表》(表样见附件)各一式三份,如获奖励,请附奖励证书复印件,统一上报到市引智办。上报材料要加盖单位印章。

    (三)组织评审。市引智办根据第五条、第六条确定的评选条件,对上报的候选单位、候选个人进行严格评审,提出获选建议名单,报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表彰的候选单位、候选个人名单。

    (四)社会公示。市引智办对拟表彰的候选单位、候选个人名单在市级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属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第五章  表彰和管理

    第九条   市引智办对评选的“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个人”适时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津贴及奖牌。

第十条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将纳入市引智工作重点单位进行管理,市引智办要积极指导、支持其开展工作,每年向上申报引智项目时将优先支持先进单位提出的项目。同时,市引智办对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个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大力宣传。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由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负责。                                                                                                               

 

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单位简介

 

 

                       (盖章)          

主要事迹

2000字左右)

 

 

 

 

 

 

 

 

 

 

 

 

市引智办意见

 

 

                      (盖章)          

绵阳市引进国外智力先进个人申报表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

程度

 

从事引智

工作时间

 

单位和职务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2000字左右)

 

 

 

 

 

 

 

 

 

 

 

 

推荐单位

意见

 

 

 

(盖章)          

市引智办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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