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举办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数据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川事登[2007]01号
2007-05-25
各市、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并为推广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做好前期准备,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决定元月下旬在昆明举办培训班。现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举办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数据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分配的名额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附后),参训人员以市、州为主,也可以组织所辖少数县(市、区)登记工作人员参加。
二、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安排,我省参加第四、六期的培训。为了便于组织和管理,每个市州的参训人员,原则上只报名参加一个班次,并以市州为单位自行组织前往培训地点报到。
三、各市、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接此通知后要尽快予以落实,于1月10日前将《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数据培训班报名表》(附表二)报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人事厅网站网址:WWW.SCRS.GOV.CN
联系电话:028—86625607 86513559
传真:86625607
附:
1、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举办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数据培训班的通知》
2、北京中外教育培训中心《关于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数据培训班具体事宜的函》(中外教培[2006]7号)
3、四川省参加“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数据培训班”名额分配表(略)
4、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数据培训班报名表(略)
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OO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一: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国事登函[2006]34号
关于举办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数据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并为推广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做好前期准备,经中央编办领导批准,从2007年起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使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打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实现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数据,并组织相关培训。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事业单位在线系统总体架构;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数据工作流程;公共服务系统、网上登记系统和内部办公系统主要功能详解及常见问题处理等。 二、培训形式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会同有关培训单位具体承办。采取短期培训班的形式,集中授课并组织上机实习操作。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各地名额分配参见《培训班名额班次分配表》(附表一)。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1月15日——1月17日 15日报到 第二期:1月17日——1月19日 17日报到 第三期:1月19日——1月21日 19日报到 第四期:1月21日——1月23日 21日报到 第五期:1月23日——1月25日 23日报到 第六期:1月25日——1月27日 25日报到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五、报名及其他 各省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培训班名额班次分配表》做好报名和组织工作,填写《培训班报名表》(附表二)于2007年1月12日前报培训承办机构。培训人员的培训费和资料费由我局承担,食宿和考察费自理。 培训班具体事宜由承办机构另行通知。
附件: 1、培训班名额班次分配表 2、培训班报名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06年12月19日
附件二:
北京中外教育培训中心文件
中外教培[2006]7号
关于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数据培训班具体事宜的函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会同我中心承办的网上办公和实时汇总事业单位登记数据培训班,分期次于2007年1月15日—27日在昆明举办。现将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
1.第一期培训班:1月15日报到(16、17日培训、考察)。
2.第二期培训班:1月17日报到(18、19日培训、考察)。
3.第三期培训班:1月19日报到(20、21日培训、考察)。
4.第四期培训班:1月21日报到(22、23日培训、考察)。
5.第五期培训班:1月23日报到(24、25日培训、考察)。
6.第六期培训班:1月25日报到(26、27日培训、考察)。
二、报到地点:
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专家楼宾馆大堂(昆明市环城东路50号)。宾馆联系电话:0871-3317508 。
三、乘车路线:
1.机 场:乘52路公交车至“邮电大楼”站转乘60路公交车至“白龙路”站下车即到(乘坐出租车约30元左右)。
2.火车站:乘60路公交车至“白龙路”站下车即到(乘坐出租车约25元左右)。
培训班未安排接站,请各位代表按照提供的乘车路线自行前往宾馆报到。如有单位人数较多需接站,可与我中心联系接站事宜,联系人:刘婷,电话:13208895373,0871-6478580。
四、相关费用:
每位学员的培训费和资料费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食宿、交通和考察等费用自理。
五、其他
经与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商定,培训班报名事宜由我中心承担。请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于1月12日前直接报送我中心。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梁妍琳:010-66001374(传真)、13391799722;
包 蕾:010-66001948(传真)、13522011828;
韩 园:010-66001948(传真);
王 颖:010-66001948(传真)。
北京中外教育培训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