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人办〔2007〕151号
绵阳市人事局
关于参加全省第十三期县市区人事局长
专业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各园区党群工作部:
为强化全省人事系统领导干部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和改进人事人才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人事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水平,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举办2007年全省县(市、区)人事局长专业培训班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68号)精神,现就参加全省第十三期县市区人事局长专业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人事局长或副局长和各园区党群工作部部长。未参加全省第十二期县市区人事局长专业培训班的县市区,要各派1人参加本期培训班,各园区自愿报名参训。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为9月16日-9月30日,其中9月16日全天报到,9月17日开学,9月30日结业。培训地点在四川省公务员培训中心(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学习结束后省人事厅将组织参训学员赴发达地区专题考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事人才工作,参训学员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以专题研修为主,采取集中辅导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人事工作的具体特点和人事局长的工作需要,多方面、系统化地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内容共分七个专题:
(一)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二)公共经济学基本常识;
(三)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开发;
(四)现代领导的决策力与执行力;
(五)管理心理学;
(六)人事人才工作经验交流;
(七)问题研讨。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地接到通知后迅速作出安排,落实参训人员。为保证“十一五”期间县市区人事局长轮训一遍任务的落实,各地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调训人数,但未经省人事厅同意,一律不得减少人数。
(二)参训学员要按时在培训地点报到,报到时需交纳培训费300元,培训期间住宿费、培训考察费另计,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
(三)培训期间,省人事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将与参训学员就人才开发、公务员管理、职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资、人才市场、机构编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讨,请参训学员认真收集人事人才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同时以“如何当好县市区人事局长”或“县市区人事工作难点与热点问题探讨”为题,撰写一篇论文,以便届时进行交流、研讨,并作为考核的内容。
(四)参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四川省公务员培训证书》,已有证书者请带上,另请学员带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五)各地参训人员名单请于9月10日前报市人事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杨琳、陈国明,联系电话:2267992、2265830,传真:2263926。
附:全省第十三期县(市、区)人事局长专业培训班参训人员报名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培训 调训 人事局长△ 通知
抄送:省人事厅,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8月16日印发
附
全省第十三期县(市、区)人事局长
专业培训班参训人员报名表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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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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