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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部分欠费单位及时返还职工垫付社会保险费的公告

2025-12-01 15:47:02 文章来源: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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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近期我中心已对2024年1月1日前存在社会保险费欠缴情况的参保单位开展告知和公告工作,相关欠费单位需于2025年12月底前通过税务部门完成欠费缴纳,逾期未足额单位,将自2026年1月1日起依法计征滞纳金。

经查实,部分欠费单位在社保、税务、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联系方式均已失效,导致我中心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进而出现个别职工自行垫缴本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负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请以下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核实并返还职工垫付的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相关规定,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相关单位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序号

单位名称

1

绵阳红永建材有限公司

2

四川绵阳豪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3

四川大西南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绵阳一分公司

4

四川久远环通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5

四川美迪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

绵阳隆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

绵阳市苏南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16-2241910。联系地址: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4号窗口(绵阳市涪城区绵兴东路133号)。

特此公告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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