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近期我中心已对2024年1月1日前存在社会保险费欠缴情况的参保单位开展告知和公告工作,相关欠费单位需于2025年12月底前通过税务部门完成欠费缴纳,逾期未足额缴纳的单位,将自2026年1月1日起依法计征滞纳金。
经查实,部分欠费单位在社保、税务、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联系方式均已失效,导致我中心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进而出现个别职工自行垫缴本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负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请以下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核实并返还职工垫付的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相关规定,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相关单位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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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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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绵阳红永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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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豪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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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川大西南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绵阳一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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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久远环通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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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迪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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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隆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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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苏南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816-2241910。联系地址: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4号窗口(绵阳市涪城区绵兴东路133号)。
特此公告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