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人社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对象办事体验,切实提高全市人社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高质量人社服务的期盼,通过深入实施“四化”工程,有效整合资源要素,建立健全设施完善、功能多样、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的“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体系,形成“城区15分钟+乡村5公里”服务圈,让服务对象真正享受到更加可及、更为满意的“省心、舒心、贴心、暖心”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是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服务对象办事更方便、更顺畅。
二是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化、标准化、集约化、精准化。
三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先行先试。人社高频服务事项和部分县市区先行试点、分类推进、逐步推广,最终实现所有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和市域行政区全覆盖。
三、具体举措
(一)实施体系化工程,实现人社服务“就近办”
1.构建“1+14+N”人社网点。打造“1+14+N”人社公共服务网点升级版,即1个市本级人社服务大厅,14个县(市、区)、园区人社服务大厅,N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及银行、邮政代办点,形成“城区15分钟+乡村5公里”服务圈。同时,在市县乡三级全面设立“全城通办”窗口,不断根据服务对象办事频率和习惯优化窗口设置,推动服务下沉和事项跨层级联办、多网点协办。〔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规划财务科,市社保中心,市人社信息中心,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2.打破区域办事界限。按照“通办为原则,不通办为例外”要求,除少量确因政策法规限制、材料复杂、专业性强等原因暂时无法通办的事项外,推动社保高频事项全市通办,并逐步将其他事项全部纳入通办范围,让服务对象可自主选择市内各级任意人社网点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实现人社公共服务事项跨区域、跨层级、无差别“就近办理”。〔牵头单位:市社保中心;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市就促中心,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3.充实村社一线服务力量。用好劳务经纪人、村社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工作人员,适时开展服务平台操作、线下政策宣传等业务培训,逐步开发村社人社服务专员,确保服务人员准确掌握政策、熟悉业务流程等,为服务对象提供“家门口、零距离”优质便捷服务。〔牵头单位:局人事科;责任单位: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二)实施标准化工程,实现人社服务“明白办”
4.明确各级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人社公共服务事项,重点梳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列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具体承办服务事项目录,统一各级人社公共服务事项经办标准,做到办理条件一致、材料收集一致、政策口径一致。〔牵头单位:局规划财务科;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5.规范和简化办事流程。按照“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请”和“一次告知、容缺受理”的原则,认真梳理所涉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事项的关联关系,形成若干事项办事场景,整合重构业务流程。每个人社事项出现需提供相同材料时,不得要求服务对象重复提交。通过流程再造,推进事项由简单整合向深度融合转变。〔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6.深化“人社快办”行动。聚焦服务对象关切的高频事项,大力推行“免申即办”“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等举措,实现“政策找企、政策找人”。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受审分离经办模式,减少服务对象排队等候时间。持续推进“提速办”,逐步将限时办结事项转为即时办结事项,通过减环节、提效率可在30分钟内反馈办理结果的,原则上都应即时办结。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只需按规定作出承诺,不必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三)实施集约化工程,实现人社服务“方便办”
7.抓实“一件事”集成改革。在扎实抓好员工录用、灵活就业、企业职工退休等国家重点“一件事一次办”落实落地的基础上,聚焦服务对象办事关注点,梳理整合人社系统内部政务服务事项,打造符合绵阳地方实际和具有人社特色的“一件事”,将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8.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大力推行“网办”服务,实现市内人社事项网上办“应上尽上”。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逐步实现查询、申报、办理、反馈“全程在线”。已在线完成部分办理的,实体大厅不得要求重复填报信息或提交材料。探索“非窗口办件”考核机制,推动更多事项向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延伸拓展,为服务对象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牵头单位:局信息化科;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9.推动数据信息实现共享。加强人社数据归集和导入,配合开放有关数据接口,推动数据有效流通和充分共享。借助人社大数据实验室、人社大数据平台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提升精准施策、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能力。在绵阳人社APP、微信公众号开发上线人社便民服务电子地图,实现办事地点和业务范围精准查询、一键导航。〔牵头单位:局信息化科;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市人社信息中心,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四)实施精准化工程,实现人社服务“贴心办”
10.加强政策精准解读。采取退休人员、大学生、农民工和企业等不同对象喜闻乐见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白话”语言、生动形象的情景故事、简单直观的表现形式,将“专业术语”“关心事项”讲清楚、说明白,让服务对象“看得懂、算得清”。借助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纸刊物、人社“微网端”、户外广告、大型活动等渠道,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出系列政策解读。继续做好“你体验、我改变”、人社大讲堂、“绵小保”微视频、小保答疑等活动和栏目,多措并举提升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11.用好“人社服务专员”。继续组织市县两级人社系统每名干部做为“服务专员”至少结对联系1家重点企业,主动为企业提供24小时贴心服务,做到“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同时,细化梳理可以实行帮办代办、上门办服务的事项,制定相关清单,按照提出申请、委托受理、事项办理、交接归档等制定经办流程,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对行动不便的群体,积极提供专员上门服务。〔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12.强化工作统筹力度。加快推进绵阳市人社公共服务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发挥中心在大数据分析方面的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和统筹调度。对通过经办机构办理非本辖区参保企业、人员业务的办件量,作为年底加分、奖励的依据。推行上一级到下一级定期驻点制度,探索经办人员临时流动机制,统筹“流动服务员”。〔牵头单位:局信息化科;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市人社信息中心,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五)加强督查考核,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13.优化人社服务评价标准体系。全面推行人社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差评”事项流转督办机制,健全业务监控和数据监控标准体系,提升服务对象主动评价率,实现服务事项、评价对象和服务渠道“好差评”全覆盖。依托人社监测指挥平台,做好各级窗口单位实体大厅实时监测指挥调度工作。及时办理行风投诉平台群众来信,做到行风问题件件有核查、有回应。〔牵头单位:局人事科;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14.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聚焦暗访督促及公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中反映较为突出的地区和问题,广泛开展“回头看”和明察暗访活动,核实各地整改销号情况,加大负面典型实名通报、依规追责力度。建立满意度调查发布机制,对各地人社部门窗口单位办事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实行定期通报,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由当地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市人社局党组会上作情况说明并限期整改。〔牵头单位:局人事科;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按月向市局反馈工作情况。市本级有关科室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同频共振,政策法规科要牵头抓总,加强工作督导和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地人社部门、市本级有关科室和单位要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试点地方要坚持先行先试、迅速行动,试点一个、推广一个、实施一个。其他地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
(三)做好各项保障。各地人社部门、市本级有关科室和单位要强化软硬件建设,积极争取相关项目和配套资金。进一步优化窗口人员配置,待遇、荣誉、晋升等切实向窗口人员倾斜,倾力打造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队伍。要加大正反典型案例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