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各园区人社部门、财政局,科学城人社局、财政局,市各相关单位(企业):
现将《绵阳市企业岗位订单制职业技能培训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9日
绵阳市企业岗位订单制职业技能培训试点
实施办法
为加快打造职业能力建设创新改革先行区,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结合岗位技能需求实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构建职业产业就业联动发展格局,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试点目标
(一)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培训模式。以企业为培训主体,支持重点企业采取自主或选择培训机构联合施训的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
(二)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培训模式。企业根据空缺技能岗位提出培训需求,面向符合条件的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岗前技能培训,以培训后到企业稳定就业作为培训补贴发放验收条件,形成“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效果。
(三)实行以稳岗为目的的培训模式。企业根据生产实际提出培训需求,面向新招录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以培训后在企业继续稳定就业作为培训补贴发放验收条件,形成培训促稳岗的效果。
(四)创新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模式。按照“企业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围绕企业岗位所需技能开展培训,打破职业工种限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以用为本的技能培训模式。
二、试点时间
2024—2025年
三、培训类别和对象
(一)岗前技能培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其中按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身份参加培训是指: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未与企业正式建立劳动关系的我市户籍为农村地区人员,已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者、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主、财政供养人员(含财政补贴收入高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村“两委”干部)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二)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培训。
四、补贴标准
(一)岗前技能培训。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培训结束后在企业稳定就业达3个月的,按生产制造类岗位25元/学时·人给予补贴,生活服务类20元/学时·人给予补贴;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但培训结束后在企业稳定就业低于3个月的,按15元/学时·人给予补贴。
(二)岗位技能培训。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培训结束后在企业继续稳定就业达6个月的,按生产制造类岗位20元/学时·人给予补贴,生活服务类18元/学时·人给予补贴;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但培训结束后在企业稳定就业低于6个月的,按12元/学时·人给予补贴。
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不给予补贴。培训人数计算标准按有效培训人数计算(缺课率超过80%的学员不能计入有效培训对象)。补贴资金从中央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有提升行动资金结余的可从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
五、培训课时
每班参训人数不超过50人。培训学时不超过40个学时,每天培训不超过8学时,技能操作学时不低于总学时的70%。企业可将岗位安全、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伤预防等纳入培训内容,但该部分内容不超过10个学时。
六、培训申报和实施
(一)培训申报。能为培训提供食宿保障的企业(优先支持我市“4+8+1”主导产业和各地特色产业的重点企业),根据实际选择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或民办培训机构联合申报培训项目(按规定备案组建企业培训中心的企业可以自主申报,备案流程见附件1),培训项目名称由企业通用名+岗位构成。如:长虹集团电视生产操作岗订单培训。由企业向属地就业部门提出申请,市属企业可直接向市本级就业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绵阳市岗位订单制职业技能培训申报表(附件2);
2.培训课程(含授课教师);
3.考核方案;
4.企业为培训提供经费保障的承诺书。
企业自主申报的还需提供企业培训机构备案表。
(二)培训审核。就业部门对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三)培训招生。对审核通过的岗前技能培训,由企业和培训机构联合拟定包含工资薪酬待遇等内容的招生简章,面向符合条件的参训对象招生,可委托人力资源机构招工,形成“招生既招工”的链条化服务。对审核通过的岗位技能培训,由企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职工参训。
(四)开班申请。招生完成后,企业向就业部门申请开班。开班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开班申报表(见附件3);
2.参训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
3.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4.审核通过的培训申报表;
5.培训课程(含授课教师);
6.考核方案。
(五)培训实施。开班申请通过后,企业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接受就业部门监管。岗前技能培训原则上集中实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可采取灵活学制模式实施培训。
(六)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在就业部门的监督下,由企业和培训机构联合根据报备的考核方案,组织有效培训对象开展考核工作,对考试合格的发放加盖就业部门印章的培训合格证书。
(七)补贴申报。企业实施岗前技能培训考核后应及时与考核合格的培训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考核结束3个月后,向就业部门提出补贴申请;企业实施岗位技能培训考核结束6个月后,向就业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
1.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5、附件6);
2.申请补贴学员花名册(附件7);
3.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4.审核通过的开班申请表复印件;
5.培训学员签到册;
6.审核通过的培训申报表复印件;
7.培训学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8.就业或继续稳定就业佐证材料。
(八)补贴核拨。就业部门根据补贴标准审核培训补贴,公示后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七、培训监管
(一)加强培训过程监管。企业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信息分别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模块录入就业3.0信息系统,纳入就业培训监管平台监管。培训过程中,就业部门应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培训情况进行不少于3次实地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二)严格培训考核验收。就业部门就业部门应通过查看申报资料、培训记录、参保凭证和电话回访等手段,对培训达标情况进行认真核实验收。
(三)严肃资金审核管理。就业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年度对培训补贴资金进行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该发放的补贴资金及时追回,对涉嫌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企业培训机构审核备案流程及要求
5. 绵阳市企业岗位订单制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表(岗前技能培训)
6. 绵阳市企业岗位订单制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表(岗位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