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概 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安排组织实施,参与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2.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组织实施。
3.负责拟订全市养老、工伤保险目标任务,统一对县(市 、区)社保经办机构下达和考核。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和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养老、工伤保险基金决算草案和基金定期报表。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订并指导各地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参与养老、工伤保险精算工作。
4.负责各县 (市 、区)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预审工作,指导县 (市 、区〉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指导县 (市 、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指导、规范县 (市 、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注销,个人账户建立,养老待遇审核发放,关系转移,待遇领取资格核查,基金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6.承担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和社保费缴费核算工作。
7.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待遇审核支付和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的退休办理工作。
8.负责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证、防冒领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制定养老、工伤保险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科学规范实施各项社会保险业务;负责对市本级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养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情况依法进行核查。
10.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市社保中心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上级对社保经办工作的安排部署,坚定全省一流工作目标不放松,坚持深化改革提升经办质效方向不动摇,坚决守住基金安全底线不松懈,全力以赴推动绵阳社保经办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力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效
1.全面深化市县一体经办服务模式改革。通过试点先行,加快拓展社保业务全市通办,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满意度。
2.全面梳理再次优化业务经办流程。以新出台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为契机,全面规范统一社保业务经办,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保公共服务规范性与便捷性。
3.推动社保经办服务下延乡镇(社区)、村(街道)办理,提高便民服务质效。按“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统一经办标准,着力推进社保经办服务下延各级经办机构、街道、社区。
(二)全力做好养老待遇发放管理工作
4.做好养老待遇发放资金的调度工作及调待工作,及时推送待遇发放数据,紧盯发放各环节,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5.加强县(市、区)养老待遇业务督导工作,坚持社保经办重点工作调研督导,现场督查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特殊人群领待资格认证、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及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三)全力助推工伤保险“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建设
6.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文件及辅助器具配置政策,提高定期待遇水平。
7.持续推动工伤预防形成品牌效应。深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等重点工作;以工伤补偿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逐步完善“三位一体”制度体系。
(四)全力加强社保政策宣传力度
8.构建市县一体社保政策宣传模式,聚焦群众关心的社保问题,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题宣传,增强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让群众“看得懂、算得清”。
9.在全市社保系统启动并持续开展“三员”活动,立足本职工作主责,人人争当业务经办“服务员”,社保政策“宣传员”,基金安全“守护员”。
第二部分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单位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社保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社保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870.80万元,比 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562.82万元增加307.9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社保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870.8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社保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87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71万元,占93.31%;项目支出125.09万元,占6.6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70.80万元,比 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7.9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0.8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1.9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4.1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34.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社保中心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0.80万元,比 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7.9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0.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1.90万元,占89.90%;卫生健康支出54.15万元,占2.90%,住房保障支出134.74万元,占7.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1475.57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能力鉴定经费(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保中心网络运行维护费(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5.9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网络维护,机房设备、终端设备等日常维护。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宣传经费(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政策宣传。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保中心各险种资料表册印刷费(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9.7万元,主要用于:印制经办流程规范化标准化资料等。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代发代管人员地方生活补助(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2.24万元,主要用于:慰问代发代管特困人员等。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养老金资格认证及防冒领专项经费(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金资格认证及防冒领工作。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保基金档案管理经费(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档案数字化。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保服务大厅年度运行费(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社会保险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131.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65.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独生子女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 年预算数为36.18万元,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 年预算数为17.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21.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5.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聘用人员经费、社会保险缴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公用经费147.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
(一)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 二 )市社保中心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社保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7.9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7.69万元,增长63.94%。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中含从项目中调出的非定额公用经费,主要是分类整改人大审查监督和审计提出的“项目支出用于日常运转经费”的问题,逐步推行非定额公用经费预算项目管理模式,构建非定额公用经费预算保障机制。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 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底,市社保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局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市社保中心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25.09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25.0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決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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